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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贵阳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关于谨慎选择教育培训机构的消费提示。
提示指出,在选择实施学历教育、学前教育、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(民办教育机构)和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(民办教育机构)时,要注意查看民办学校(民办教育机构)是否已经取得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,如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,注意查看名称是否一致;如未取得办学许可证,建议谨慎选择。
对培训机构提出的“不过包退”“培训贷款”等,不要轻信培训机构的说辞,应仔细甄别,充分了解相关风险,还可通过网络等途径了解其口碑、信誉度等,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。
在购买培训服务前应详查合同内容,关注课程设置、师资要求、违约责任、退费规则等重要条款,签约时,不要一次性预交大量费用,防止培训机构停业、不履约或破产时面临退费风险。
避免通过微信、支付宝或其他方式向个人账户支付培训费,支付培训费应索要发票等凭证,并务必保留好相关凭证,以便在教育培训机构不履行合同约定的退款义务时,能有效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方亚丽 桂榕
编辑 朱登芳
二审 张恒新
三审 孙晓蓉